第29章 第29章_打猎种田养夫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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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 第29章

  忽的,叶忍冬像嗅到了吃的的小山猫,脖子竖起,眼里是明媚的笑意。

  临近年关,那些镇上的大户都愿意买些山里的吃的。

  他虽打不到猎物,但山中有山药、百合、木薯、冬笋……都是好东西呢!

  这些他都会认,刚好这个季节也有。

  要是多挖一点,卖不上价钱也能留着自家吃。

  而且他从小跟在白爷爷身边,也认识的那么些草药,药材店要收,那也是一份进项。

  找准了路,叶忍冬忽然变得充满干劲。

  他将理好的菜端到院子淘洗。翠绿色的,因着还嫩,捏着都是脆脆的。

  打上来井水,浇在盆里。

  菜叶上的泥土被冲刷,隔着一层水膜,宛若碧玉。

  见他洗菜,程韶也跑过来帮忙。

  叶忍冬捏着小孩的嫩爪子。“别摸,凉。”

  “阿嫂也凉。”程韶单纯的眼睛倒映出叶忍冬泛红的手。

  叶忍冬道:“以后让你帮忙洗,现在洗了长不高。”

  程韶歪着头:“阿嫂,我不傻的。”

  叶忍冬没办法只得加快速度。

  阿玉不让他碰凉水,但也不用这么忌讳,一会儿会儿还是可以的。

  金乌西坠,群鸟归巢。

  程郎玉披星戴月地回来了。

  叶忍冬坐在灶膛前,当即加大火。

  又绕到锅前,倒入一勺雪白的猪油。猪油融化,蒜末姜末下锅,刺啦一声,香味顿时弥漫。

  这时再倒入青菜,翻炒几下,淋上一点酱油,撒盐。

  炝炒青菜叶就做好了。

  程郎玉平日里累,油放得重,青菜看起来汪汪发亮。

  四四方方的桌上,放着一叠咸菜和祖屋那边送来的蒜苗肥肉。再配着提前蒸好的米饭,就是晚上的晚餐。

  在村里,要不是因为程郎玉家修房子,吃肉也不是这么频繁的。

  一顿晚饭,叶忍冬边投喂家里的三个人。

  自己边默默盘算。

  云山是个宝藏,有采药人会进去,十天半个月才出来。

  但他经验不足,而且还是一个人。所以深山什么的,他想都不敢想。

  刚好茅屋那边是靠近山脚,那他可以在外围找找,但这事儿要跟阿玉说说。

  饭后,等叶忍冬收拾好了缩到床上,脑子还兴奋着。

  程郎玉推开门就见到他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睛。

  程郎玉道:“今晚不困的。”

  叶仁忍冬鼓着腮帮子连连点头。双手撑在棉被上,身体弓着,月要肢下垂,像是要往前抓程郎玉。

  程郎玉一笑,那张烛火下的脸像黄泉彼岸花,危险诱人。

  将门窗关好,程郎玉面上正经着将衣服脱了,又若大猫般悄声靠近床铺。

  叶忍冬才张嘴,还没来得及说,就被蒙头的帅脸遮住了视线。

  嘴唇上传来湿漉漉的触感,叶忍冬蓦地一顿,笑容僵在脸上。

  肉眼可见地开始泛红。

  叶忍冬脚趾蜷缩,微偏头藏着。

  程郎玉堵住他的嘴,模模糊糊道:“等会儿再说。”

  叶忍冬只来得及轻轻唔的一声,就被咔吱咔吱的声音崩得理智四散。

  等到耳边的粗喘声音渐渐平息,叶忍冬只能像软脚的八爪鱼,惨兮兮地挂在男人身上。

  程郎玉抱着人,全身都给他擦了擦。

  叶忍冬有些羞恼地用手指捻着程郎玉的皮肉,却发现肉扎得太紧,捏不起来。

  程郎玉将叶忍冬圈在怀里,下颚贴着他额头,懒散道:“想说什么?”

  叶忍冬指尖一顿,这才想起自己未说完的话。

  “钱袋子能用的我刚刚看了,还剩十两六钱三十六文……咱不能座山吃亏,我想着我认识些药材,趁着正当季节,可以去山脚转转……”

  叶忍冬他的打算说了说。

  归结起来,第一个是要去镇上买点种子;还有就是他想去茅屋那边的山上转转,趁着没下雪,找找有没有什么能吃的。

  山上全是宝,只要有双眼睛,看到的是自己的。

  程郎玉倒是没有立马拒绝,手放在他月要后,一下一下捏着。手掌底下是细腻的皮肤,像刚出锅的嫩豆腐,舒服得眼睛半眯。

  粗粝的掌心刮在自己的腰上,本就敏感的地方,让叶忍冬止不住想往后缩。

  “痒……”

  阿玉胳膊跟铁一般,箍着他,让他不能后退半步。

  “那我捏重点。”程郎玉如寒泉般的眼睛,盯着小夫郎的发旋儿。

  知道他为这个家考虑,想了想,就说:“大嫂以前每隔不久会去一趟街上卖东西。越接近年关。她去得频繁一点。”

  “你要想去镇上,可以问问大嫂,和她一起。”

  还没去军营前,他知道钟灵秀喜欢做些小吃拿到镇上卖。但一个人不好去,所以一般是等他大哥休息这时。

  但现在不知道她还有没有这个习惯,所以可以叫夫郎去问一下,有人结伴他也放心。

  至于去山上,程郎玉也点了头。

  程郎玉道:“哪天想去了,过来找我,我跟你一起去。”

  叶忍冬仰头,额头贴着他下巴,衬得眼睛更为圆润。

  “不耽误时间吗?”

  程郎玉指尖勾缠着他的发丝,低头吻在他眉心:“那边人多,缺我一个也耽误不了什么。”

  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叶忍冬翻个身蜷缩在程郎玉怀里。

  今夜无月,黑沉的天幕紧扣,释放着越来越深的寒意。

  被中两人相拥而眠,好不惬意。

  十一月初四,大雪这天。

  一大早,叶忍冬家的门被敲开。

  程立民背着大背篓,跟钟灵秀等在门边。

  叶忍冬早准备好了,家里孩子也被程郎玉一大早带去祖屋。他背着背篓,锁门就走。

  因着程立民也是出身行伍,往那一杵,再板着脸,绝对唬人。

  反正他待在山脚也干一会儿玩一会儿,叫他过来在合适不过。

  程立民巴不得呢。

  难得休息一天,对程立民来说,当护卫比当石匠轻松多了。

  今儿又是个阴天,风吹得路边的树林沙沙的,听着冷清。

  程立民腿长,在两人前面晃晃悠悠。东摸一下,西瞧一下。

  他嘴里叼着草,吊儿郎当嚼着。时不时注意后面两人,停下来等等。

  忽然,他想到自家娘给他张罗的婚事。

  他倒退着,跟后面两人走成一排。“大嫂,你听我阿娘说她看上哪家人了吗?”

  钟灵秀白眼一翻,没半点女子的文雅。

  叶忍冬喜欢安静地看着人说话,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。

  他澄澈如山泉的眼睛柔和纯净,光是待在他身边,也能被他这柔和的气质抚平心中的焦躁。

  钟灵秀不知多少次听程立民跟他打听,这次没那么暴躁:“我哪知道,婆婆又没跟我说。”

  程立民没得到消息,耳朵耷拉下来。蔫巴蔫巴大步上前继续带路。

  “不过……”

  “不过什么!”狗耳朵又立起来,蹲在人身边眼巴巴望着。

  钟灵秀道:“前些日子,你娘跟年阿叔在说话。”

  “看这样子,已经在相看了。你且等等,也别被一时的冲动昏了头。成亲时一辈子的事,还是慎重的好。”

  程立民双眼刷的一亮,宛若点了两个大灯笼。

  那自己岂不是不久就要娶媳妇了。程立民美滋滋的晃着脑袋冲前面跑,像一条憨憨的大狗。

  “也不知道听没听见?”叶忍冬抿笑道。

  钟灵秀英气的眉头一挑:“别管他,他有娘张罗呢。”

  钟灵秀说是去卖东西,实际上相当于玩儿。在家的时候,忙里忙外,还要照顾两个孩子。

  被困在那一方小天地,没那么多地方可以休息舒缓。

  偶尔出来一次,顺带带上做的东西,能赚几个铜板的同时,还能换个环境休息。

  多好的事儿。

  程立民背着的东西,就是她以前做的豆皮。这东西她在街上买了很多次,打出了一定的名气。

  这东西便宜好保存,也是冬日少菜的时间里一种菜色。

  只要一到镇上,没多久就能卖完。

  三个人都是年轻人,脚程快,很快就到了镇上。

  这是叶忍冬第二次来,隔了许久,还是会有新鲜感。

  但这次阿玉不在,人又多,他难免有些不自在。

  钟灵秀一进镇上,就抓着叶忍冬的衣袖。像灵活的豹子,在人群中穿梭。

  叶忍冬看她的样子,不像是去卖东西的,眼里闪过一丝疑惑。

  但见到时往铺子那边走,那应该是先将需要买的东西买齐。

  “大嫂,我们先买东西吗?”

  钟灵秀洒脱一笑。“先带你买种子。”

  叶忍冬来之前就跟钟灵秀说,是要来买种子。

  而钟灵秀出来这一趟,就是相当于陪他逛街。那她自然是寻着叶忍冬的目标走。

  镇上卖种子的,就只有一家铺子。

  钟灵秀带着人越走越偏,甚至到了寒水巷子的巷口。

  行人虽少了,但地痞流氓却不少。一个二个眼冒绿光盯着这边。

  程立民憨气一收,沉着脸堪比守门的煞神。

  只横过去一眼,尸身血海出来的杀意惹得这些个野痞子纷纷避开视线。

  常年混迹街头,都是有眼色的。

  这样的人,惹不起。

  叶忍冬起初还怕,但钟灵秀边安抚着人,边像母老虎般凝视那些不安好心的。叶忍冬绷紧的身子这才放松。

  他之前被这样的人欺负过,心底有些阴影,见着就怕。

  意识到安全后,叶忍冬将视线放到铺子上。

  这地方虽偏,种子铺子的门面却比得上外边的两个铺子。

  没什么装饰,门上牌匾就三字。种子铺。

  简单得让人一目了然。

  铺子里,玲珑满目的种子摆在货摊上。

  形态各异,颜色也有不同。像被分好的宝石,规规整整码着,见着就舒畅。

  见来了生意,拨弄着算盘的掌柜摇晃着出来。

  摔下一句:“自己挑。”

  庄户人家,谁人不识得种子。

  叶忍冬杏眼落到种子上,想的全是种子长大的模样。

  依照自家不大的菜地,叶忍冬选了半两的菠菜种,将开春需要的种子黄瓜、冬瓜等种子也买了点。

  种子不算便宜,一两也要十几文前。

  叶忍冬这一趟下来,不到三两的种子,花了有三十二文。

  能买一斤多的肉了。

  买完这个,他就不舍得再买其他的。

  付了钱,钟灵秀路过卖布料的铺子,拉着人进去。

  叶忍冬第二次来,被老板娘一眼认出。

  “哎哟,郎君,买衣服嘛。”

  叶忍冬想到上次花的钱,连忙摇头。

  再买不用过日子了。

  钟灵秀扯了几件好看的布料,打算给自家相公做几身衣裳。

  东西买好,程立民护着自家两人,跟着钟灵秀去摆摊的地方。

  东西刚放下来,熟客就过来了。

  “哎呀,我都等了你半个月了,可算来了。”

  知道这次卖的是豆皮,他好这口的,直接包了半个背篓。

  钟灵秀边给他装,边道:“这不是忙吗?”

  叶忍冬站在一边,看大嫂熟练地收钱、招呼。佩服得不行。

  他从未见年轻的媳妇、哥儿在外边这么自如的。

  “大嫂,你真厉害。”叶忍冬感慨。

  钟灵秀被他崇敬的小圆眼看得心飞起,捏捏他小脸。

  “大嫂等会儿请你吃糖糖。”

  叶忍冬脸红没有迟到。他糯糯道:“大嫂,我不是小孩子的。”

  钟灵秀:“我愿意当你是小娃娃,跟我家元宵一般乖。”

  程立民蹲在地上,双眼扫着街上来往的人,已经习惯了他大嫂对弟夫郎的独特关爱。

  程立民也摸摸身上特地带来的银子。

  要不要买点吃的呢?

  算了算了……要娶媳妇呢!

  “卖完这个我们就走了。”还剩三分之一,除了第一个大客户,其他人多是一人一扎买的。

  但也没到半个时辰,背篓里的豆皮被售卖一空。

  铜板被钟灵秀塞进袋子,拉低叶忍冬将袋子悄悄一晃。

  两人齐齐扬起嘴角。

  钟灵秀诱哄:“好听吧。”

  叶忍冬傻笑:“好听。”

  程立民撇嘴。不就是几十文钱,他可是有五十两银子的人!

  他腰杆儿挺直,霍地站起。

  妯娌两眼神儿都没给他,又蹿进人群里。

  每人一根糖葫芦,几袋小瓜子。糕点贵了,吃不到个啥。

  钟灵秀拉着叶忍冬再次感慨。“怎么就没有烧烤呢?”

  叶忍冬想到大嫂做的那烧烤,默默抿嘴。

  是真的好吃。

  没逛多久,叶忍冬右手被钟灵秀抓着,左手拿糖葫芦。

  脸蛋白皙,神情无辜,杏眼圆溜溜。

  是个人见了都喜欢。

  镇上没耽搁多少时间,三人收拾东西回家。

  程立民被利用完了,又被赶去山脚那边帮忙。

  而叶忍冬两个人回到祖屋。

  菜已经被家里面的几个长辈清理出来,只等着炒就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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