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破坏之王_我加钱居士,得修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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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破坏之王

  第169章破坏之王

  果然不出所料,那个胡人最终来到了尚书令府中。

  不久后,那胡人又离开了尚书令府准备离开,没走多远,突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。

  这一晚,注定不平静。

  大理寺、禁卫军满城抓捕,至少抓了上百人。

  经过连夜突审,所谓的闹妖事件终于真相大白。

  正如丁修所猜测的那样,完全是那些胡人搞的鬼。当然,这些胡人不会无缘无故闹出这么大的动静。

  毕竟,一旦事情败露,不仅仅是他们将招来灭顶之灾,还会连累更多的胡人,不仅朝廷要动手,百姓也会仇视。

 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,是因为幕后有人有指使,其中有当朝重臣,甚至还有郡王。

  这要换作以前,天后恐怕又会大开杀戒。

  但这一次却很离奇,竟然没有杀人,而且对外一个字也没提幕后主使的事,只是说有些胡人胆大包天,不自量力,妄图颠覆大唐,如今已尽数捉拿归案云云。

  没想到,这效果竟然出奇的好,神都城一下子变得平静起来。

  百姓同仇敌忾,言论一致对外,痛恨那些兴风作浪的胡人。

  生活在神都城的胡人则小心翼翼,生怕惹祸上身,有的甚至连门都不出。

  一众大臣也纷纷揣测着天后的心思,完全不明白天后到底在打什么主意,行事也自然更加小心。

  实际上,这一切,都是因为天后采纳了丁修的意见。

  丁修对天后说:“一把刀悬在一个人的脖子上,效果远比一刀杀了那个人要好。”

  杀一个人固然很快,但,却会激起更多的愤怒与仇恨。

  但,将刀架在那个人的脖子上,却可以威慑更多人,生怕那把刀有一天也会架到自己的脖子上。

  就这样,天后终于顺利完成了登基大典,成为史上第一个女皇。

  至于她以后要怎么样治理天下,那就不关丁修的事了,毕竟他是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,来到这个世界,也算是见证了一段历史。

  数月后,丁修再次穿越。

  时空转换。

  这一次,丁修终于来到了现代世界。

  深夜时分,香江街头。

  一个浑身光溜溜的男子站在路中间,一双犀利的眼神警惕地打量着四周。

  突然间,两个警察走了过来。

  “是你报的警?”

  “是的长官。”

  “被人抢光了?”

  “是……拿光了。”

  “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何金银……”

  “身份证!”

  “警官,你看我全身上下哪里还藏得上身份证……”

  这时候,丁修走了过来,冲着何金银唤了一声:“咦,阿银,你这是怎么回事?”

  “你是……”何金银一脸疑惑。

  “你忘了?我可是你们冰室的常客。”

  “哦,难怪先生看起来有些面熟。”何金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。

  “这位先生,你认识他?”

  “阿sir,他是荣记冰室的伙计何金银……”

  两个阿sir简单登记了一下,随后便离开了。

  “阿银,给你,快穿上。”丁修像变戏法一般扔出一套衣服。

  “咦?”何金银一脸惊讶:“这是哪里来的?”

  “这个你就不用管了……”

  “也对。”

  何金银迅速穿上衣服,随之一脸感激地说了声谢谢。

  第二天,何金银又开始了忙忙碌碌的一天。

  他主要的任务就是送外卖,人送外号“外卖仔”。

  在外面经常被人欺负,回到店里也常被掌柜和伙计欺负。

  中午,一个戴着墨镜的顾客突然大喝一声:“老板,为什么我的汤里面有只苍蝇?”

  老板愣了愣,随之,眼神下意识瞟向何金银。

  一个叫阿牛的伙计用力一推,将何金银推了出去。

  “在哪里啊?我看看。”何金银只得上前冲着那顾客问道。

  随之,瞪大眼睛,一脸夸张的表情:“小强……”

  “少跟我来这套。”顾客拿起报纸,没好气地拍了过去。

  “汤呢,我是喝了几口,现在才发现这只苍蝇在汤里游来游去,就好像在嘲笑我一样。”

  “你不用说了!”老板一副痛恨的表情:“我们开餐厅的一向最讲卫生,我们一向也很痛恨苍蝇……”

  说到这里时,竟然伸手从汤里将苍蝇抓到手中,然后恶狠狠往地上一扔:“快,踩死它!”

  另外两个伙计配合默契,当即冲上前去,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拼命地踩。

  何金银更夸张,直接摔破了一个啤酒瓶,并冲着顾客道:“你放心,我们做生意的最讲究卫生,我一定帮你出一口气。”

  顾客一脸无奈:“我不过就是想换碗汤,你们闹这么大动静做什么?你换给我就好啦。”

  一听此话,何金银当即大声道:“大家停手……”

  哪知,老板却抬手一指何金银:“苍蝇在他身上。”

  于是,两个伙计又冲上前来一通拳脚。

  顾客摇了摇头,摸出一张钞票扔到桌上:“好了,当我没说好了。”

  说完,起身而去。

  老板一脸得意洋洋:“如果我们不闹这么大,不但要赔一碗汤,钱也收不到……”

  这时,旁边另一个顾客慢腾腾道:“你要再这么做生意,以后估计是真收不到钱了。”

  一听此话,那个叫阿牛的伙计牛眼一瞪,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喝道:“你说什么呢?”

  “我说,我这碗里为什么也有一只苍蝇?”

  丁修抬手指了指自己的汤碗。

  阿牛眼珠一转,又将何金银推了过去。

  “小强……”何金银又来这一招。

  “别闹了……”丁修微笑着说了一句。

  “咦,是你呀?”何金银终于认出了丁修。

  “对啊……你看啊,这只苍蝇在碗里游来游去,你说怎么办?”

  “这……要不……”何金银正想说换一碗汤。

  哪知,老板却气势汹汹走了过来,一脸霸气道:“我们开餐厅的最讲究卫生,最痛恨苍蝇……”

  说话间,手一抬,又想将苍蝇抓出来。

  哪知,刚一伸手却被丁修伸手抓住:“你们的伎俩不用再耍第二次,做生意要讲究诚信,像你们这样做生意,早晚将顾客得罪个遍。”

  “老板,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。”何金银一本正经道。

  “臭小子,你说什么呢?”

  阿牛上前一把推开何金银。

  “唉,这老板也太不会做生意了……”

  “算了,下次不来这里了。”

  另外有几个顾客也纷纷出声。

  这下子,老板终于意识到了问题,赶紧冲着丁修赔着笑脸:“对不住啊,这就给你换一碗汤……”

  “不用了,没心情喝了。”

  说完,丁修起身而去。

  傍晚时分,何金银浑身疲累地往家里走去。

  说是家,其实就是天台顶上的一个小小的铁皮房子,夏天像蒸笼,冬天像冰窖。

  不过何金银还是很满足,好歹在这个城市里还有个窝,总好过那些睡公园、睡天桥下的流浪汉。

  回到天台时,一道人影突然走了出来。

  何金银吓了一跳,急急退了一步,然后方才看清,不由一脸讶然道:“丁先生,你怎么在这里?”

  “呵呵,没什么,刚好路过。”

  “是吗,真巧……”

  “阿银,来,坐下聊聊。”

  丁修坐到天台的栏杆边,上面还摆了一些啤酒与熟食。

  何金银犹豫了一会,终于还是走过去坐了下来。

  丁修打开一听啤酒递给何金银:“来,喝。”

  “谢谢!”

  喝了几口啤酒,丁修问道:“阿银,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

  “以后?”

  何金银愣了愣。

  他的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一些曾经的梦想。

  小时候,他曾经想过要当科学家,想过要当一名海员,想过要当一名侠客……

  总之,随着年龄的变化,他的梦想一直也在跟着变化。

  现在他已经没有什么梦想了,因为他没有时间去想,白天送外卖,晚上回到家已经很疲累了,挨着枕头就睡着了。

  一早醒来,又得赶紧去店里,去晚了就会被老板骂。

  “对啊,你总得有个人生目标吧?”

  闻言,何金银下意识瞟了一眼那小小的铁皮屋。

  要说他完全没有人生目标也不对,他其实也曾经想过有一个女朋友,成个家,那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。

  可是,谁愿意陪他住在这个小小的铁皮房子里?

  所以,何金银茫然地摇了摇头:“我不知道。”

  “你就打算一辈子当个送外卖的伙计?不想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?”

  何金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可我什么都不会。”

  “不会,可以学……”

  说到这里,丁修站起身走了几步,随之拉开架式,如龙腾虎跃一般打了一套拳。

  “这……”

  何金银不由瞪大眼睛,看得热血沸腾。

  他与众多少年一样,也曾经有过一个武侠梦,只是生活磨平了他的意志,掐灭了他的梦想。

  看到丁修这么一动手,他方才知道,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武术高手存在,而不是仅仅存在于电影里。

  等到丁修收招之后,何金银忍不住起身问了一句:“请问,可以教我吗?”

  丁修笑了笑:“你有时间学吗?练武可是很辛苦的。”

  “我……”

  一时间,何金银不知如何回答。

  “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,就要认真想清楚,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什么,该选择什么,放弃什么……”

  这番话,令得何金银陷入了沉思。

  等到他醒神之时,却发现丁修不知何时已经没了人影。

  第二天上午。

  老板大声道:“阿银,你聋了呀?赶紧把这几盒便当送到东村去。”

  阿银缓缓走到老板面前道:“老板,我不想做了。”

  “啥?不想做了?我是不是听错了?”

  “我说真的老板,我真的不想做了。”

  这时,另外几个伙计围上前来,一个个冷嘲热讽。

  “阿银,你不送外卖,你还能做什么?”

  “哈哈,难不成你还想做老板?”

  何金银笑了笑,没说话。

  老板皱了皱眉,抬手拍了拍何金银的肩:“阿银,你是不是觉得在这里做得不开心?”

  “不是,我……”

  “罢了,一会我把工钱给你结了,不过,你要是想回来,随时都可以。”

  老板难得地慷慨大方了一回。

  当晚,丁修又一次出现在天台。

  “太好了,你终于来了,我等你好久了。”何金银一脸惊喜地迎上前去。

  “怎么,终于想通了?”

  何金银点了点头:“嗯,我昨晚考虑了一晚,你说得对,我不能一辈子送外卖,我想尝试一下,能不能改变自己。”

  “很好,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。”

  次日上午,丁修带着何金银一起来到了一所学校:环球精英体育中心。

  这间学校属于贵族学院,除了文化课之外,还有格斗技击课,比如柔道、空手道、剑术、西洋拳等等。

  何金银以前也经常来这里送外卖,对这里还算比较熟悉。

  “咦?你带我到这里做什么?”何金银一脸惊讶。

  丁修笑了笑:“到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
  不久后,二人来到了足球场外的一处空地。

  空地中间有一个杂货铺,旁边挂着一个牌子,上面有四个醒目的大字:懦夫救星!

  丁修走了过去,里面露出一张胡须拉渣,满面沧桑的脸,有力无力问道:“买什么?”

  “来三罐啤酒!”

  “30块,谢谢。”

  丁修接过啤酒,打开了一听,随之却又递给了店主:“达叔,你也来一罐。”

  “这……这怎么好意思?”

  达叔口中说着不好意思,手中可没客气,拿起啤酒罐就开始喝了起来。

  这时,何金银走了过来,也拿起一听啤酒喝了起来。

  “达叔,我帮你找了个徒弟过来。”

  “嗯?”达叔愣了愣:“什么徒弟?”

  “当然是学功夫的徒弟。”

  “功夫?”何金银一脸惊讶地瞟向达叔:“他?”

  看他那表情,显然是不相信的。

  达叔同样也一脸惊讶地看了看丁修:“不知兄弟是谁?”

  丁修拱手笑道:“在下丁修!达叔不认识在下,但在下却知道达叔当年的辉煌。”

  “这这这……到底怎么回事?”何金银依然一头雾水。

  “阿银,别小看达叔,达叔可是中华古拳法掌门人,七十年代,在东南亚第一次参加自由搏击大赛便夺得了冠军。

  八十年代,连续三年打败了日本所有空手道高手,赢得全日本自由搏击冠军,绰号……魔鬼筋肉人……”

  “啪嗒……”

  何金银手中的啤酒罐不由落到了地上。

  他万万没有想到,这么一个不起眼的杂货铺老头竟有如此大的来头。

  不过,既然那么强,那又为何混成了今天这副模样?简直就像是个流浪汉一样。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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