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92_快穿之玉体横陈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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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92

  三个月后……

  黎莘喵(伸爪):别碰我!

  任晏飞:我就摸最后一下……

  本篇又名#洁癖患者的堕落#,#猫奴养成守则#,#哥哥不肯还我猫怎么破#

  从头甜到尾,专心致志谈恋爱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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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连越书从梦中惊醒。

  窗外天色已大亮,正是开春的光景,日头暖洋洋的,从窗子里透出细碎光斑,落在了朦胧帐幔上。

  他搓了搓手指,那冰冷僵硬的感觉,似乎仍旧存在着。

  后背不知何时起了一层密密的冷汗,他摸了摸,发觉自己的亵衣已经被浸湿了。

  “唔……”

  身侧的软被动了动,传来一声模糊的

  呢喃“怎的这样早……”

  软被下滑,露出散在枕上的青丝,宛如上好绸缎。

  连越书心口怦怦的跳,但一见着她,那股子不安就尽数散去了,让他平静了许多。

  他俯下身,扯了扯软被,露出被中人清艳容颜。

  黎莘睡意朦胧的揉了揉眼:

  “困的很,你莫闹我。”

  说着,就要翻身又埋进被子里。

  连越书却拉了她一把,无奈道:

  “莫睡了,起来吃些东西。”

  黎莘埋首软被,瓮声瓮气的表示拒绝:

  “不想吃,闻了就吐。”

  说着,还紧紧扒住了被子的边缘,不准他掀起来。

  她如今益发像个孩子了,哪还有三年前神秘莫测的模样。

  不过,这也是应当的。

  连越书唇边勾起一抹温柔的笑,一手穿过软被,覆在她微凸的小腹上,低语道:

  “我新制了药,你吃了便不会如此了。”

  她日日吐,却不得不往下硬塞的模样,他瞧着也心疼。

  黎莘的耳朵动了动,瞧上去有些动摇。

  连越书继续哄她:

  “我还买了珍记的蜜饯,就是药不管用,你吃蜜饯,我绝不拘着你。”

  平日因她吃不下东西,只爱吃蜜饯果脯,他怕她吃多了不好,一直是定了量的。

  今天却不得不破例了。

  黎莘终于转过头,半信半疑的睨他一眼,勉强道:

  “就信你一回。”

  三年前,连越书兵行险招,用了换血一术,将黎莘救了回来。

  当然,头一年他们身子都极虚弱,毒素未清,益虫仍在,随时都有可能共赴黄泉。

  好在后来事情有了眉目,属于原身的记忆在黎莘脑海中渐渐复苏,她也因此知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。

  她曾是洪门圣女,身上这益虫,与洪门主公身上的同源。

  那洪门之主在十年前身中奇毒,幸得高人救治,以天丝蛊救回一命。

  可这换命并非没有代价,首先,他需寻一根骨极佳的处子,将一身内力灌注其身,母蛊将成时,与处子同房,吸入母蛊,将身上毒素转移。

  其次,他身上的益虫乃子蛊,母蛊未成前,需分出子蛊,以百人血肉,百人精元喂养,也就是先前那些所谓的“疫病”。

  天丝子蛊唯一的弱点便是长命草与酒,酒可麻痹益虫,长命草则是慢性毒素,二者合一之后,便能诱出子蛊。

  先前苍山派苍空察觉不对,下山查探时与洪门人交手,虽身中长命草之毒,却取走了洪门密信。

  因此王焦等人才对他穷追不舍。

  可惜的是,那些密信在途中就遗失了,否则黎莘和连越书也不会足足花了一年,才寻摸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。

  白水村的两人是被洪门利用,种下子蛊,才好取人精元,四喜村则是因着黎莘与连越书,刻意设下的圈套。

  而黎莘这原身则是不甘于此,才拼着受重伤寻机出逃,又被当初的连越书救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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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然,当初的黎莘是濒死之人,浑身上下都脏的瞧不出本来模样,又以兽皮覆身,导致连越书一度以为自己救的是个野人。

  不过虽然有了他的救助,原身还是没能撑过去,她体内虽有内力却不会用,最终死在了山洞之中,被黎莘代替。

  因着她的身份一直不为人所知,又是被拘起来养着的,是以除了那洪门之中,连王焦都不识得她。

  她也因此能在江湖上闯出名号。

  天丝蛊使她五感可异于常人的敏锐,因此双眼不可见光,系统才让她覆上红缎,又教她用酒稳定益虫。

  事实上他们的一举一动,都一直有人监视,好比当初连越书踩碎的珠花,事后一次被黎莘瞧见,认出那不是发饰,而是洪门间用来通信的信物。

  这也就说明,洪门中人知晓他们的所有行踪。

  将事情捋顺之后,剩下的就好解决了。

  洪门之主定是活不成了,若不是连越书拼着命与她换了血,她也会死在益虫的反噬之下。

  凭借着黎莘所知的秘辛,以及苍山派的帮衬,将洪门以人饲蛊一事掰扯开,一时间,洪门就成了江湖上人人得而诛之的邪魔妖道。

  用不了他们动手,就有大把自诩为名门正派的,包括武林盟的正道人士上门寻事。

  而他们所在的位置,黎莘心中一清二楚,藉着苍山派的嘴散出去便是。

  等洪门被打的奄奄一息无力反抗时,再向他们问出解蛊的法子,过程是漫长了些,好在结果喜人。

  休养了两年,两个人的身子都康健了,黎莘没了敏锐的五感,但内力仍在,又能从此见光,也不算失了太多。

  连越书的新药果真有效,黎莘服下后,中午用饭时愣是一点反胃的意思都没有。

  难得吃了次舒心的,她心情颇好,就由连越书陪着出去晒太阳。

  这两年住在伏山上,她早已爱极了这处秀丽之地。

  甫一出门,他们就撞上了一个扎着头巾,面容俏丽的小姑娘。

  她手里抱着一篮子鸡蛋,见到黎莘和连越书,略显局促的笑了笑,将篮子递了过去。

  黎莘熟稔道:

  “阿翘,莫急着走,留下来坐坐。”

  说着,她把篮子往连越书怀里一塞,推了他一把:

  “我要吃水蒸蛋。”

  话虽如此,她背着阿翘的光景,对连越书使了一个眼色。

  连越书心领神会,配合道:

  “阿翘,你陪着阿黎罢。”

  阿翘本想摆手拒绝,黎莘已经上前挽住了她的胳膊,拉着她往前走:

  “越书整日只会念医书,听得我昏昏欲睡的,还好你来了,我能休息一会儿。”

  她眉眼含笑,少了几分清冷寒霜,倒是更添柔婉韵致。

  阿翘见着她面上真心的欢悦,心中忍不住羡慕起来。

  若她日后,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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